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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20世纪民间反邪教运动对我国开展邪教人员社会帮教的启示
发布时间:2020-11-03 发布者:周庆 浏览次数:

摘要:近几年来,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我国邪教组织在延续过往那些被认为是行之有效的做法的基础上,其活动还呈现出一些新情况新特点。对于邪教痴迷人员的帮助教育是治本之策。包括“程序解除”“离教咨询”“战略影响”等在内的美国20世纪民间反邪教运动过程中形成的社会帮教方式,对我们做好相关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启发意义与借鉴价值。开展邪教人员社会帮教工作要做到几个结合:短期目标与从长计议结合;专业技能与集体智慧结合;释疑解惑与实际举措结合;严格监督与温情关怀结合;民间运动与政府主导结合;探索经验与国际合作结合。

关键词:美国;20世纪民间反邪教运动;社会帮教;启示

近几年来,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我国邪教组织在延续过往那些被认为是行之有效的做法的基础上,其活动还呈现出一些新情况新特点,主要表现:一是教主崇拜愈演愈烈,二是教徒年轻化高智化,三是网络传教大行其道,四是反社会反政府态势明显,五是组织结构严密隐蔽性强,六是日益融入经济文化生活。 邪教组织作为当今社会三大毒瘤之一的负面作用和对我国伟大复兴事业的羁绊效应越加突显。

为此,许多研究者从反邪教的总体思路、总体战略,或者从文化治理、社会管理、法治视野、历史经验、政治资源、主体特征等不同方面进行了有益探讨。 其中有多位研究者认为,对于邪教痴迷人员的帮助教育是治本之策。

在我们搜集相关文献资料过程中,这方面的案例和经验交流材料占比很高;特别是在与各级反邪教工作人员了解情况过程中,发现对于邪教痴迷人员的社会帮助教工作,的确是邪教问题治理的重中之重。

并且,这一问题不仅仅是国内重视,作为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的邪教问题,许多国家政府与民间团体、相关人士对于邪教痴迷人员的帮助、帮扶、感化、教育等等进行了探索、总结、提炼,形成了许多可供学习、借鉴的有力举措与经验做法。其中,美国20世纪民间反邪教运动过程中形成的三种社会帮教方式,对我们做好相关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启发意义与借鉴价值。

一、美国20世纪民间反邪教运动及其社会帮教方式

(一)民间反邪教运动的起因

美国民间兴起反邪教运动,与其战后出现的新兴宗教运动密不可分。尽管战后涌现出的新兴宗教与邪教还有一些区别,但在这些新兴宗教中,确实有一部分发展成为后来的邪教,如人民圣殿教、上帝之子、天堂之门等。

战后美国新兴宗教的兴起与美国自身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有关。

首先,虽然美国宪法和宪法第一修正案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政教分离的原则,但绝大多数美国人至今仍是虔诚的教徒。这种浓厚的宗教氛围,为战后新兴宗教的兴起提供了肥沃的土壤。

其次,当时美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情况,为新兴宗教的产生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条件。二战后出生的这批青年人开始走上社会,面临巨大的教育和就业压力。美国经济迅速发展的现实与自身的遭遇形成了巨大反差,他们深感自己被社会边缘化,对原来的信念抱有很深的怀疑。几乎同时,美国社会盛行反文化运动,青年人标新立异,表示要与传统决裂。这就促使许多青年人放弃了原先的信仰,转而投向新兴宗教的怀抱。

最后,美国战后经济急剧扩张,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许多国家的移民来到美国。他们在寻求就业、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带来了各地的宗教。各种宗教以及新兴教派纷纷来到这里向青年宣传教理,劝人入教。

起初,家长们认为子女已成年,有权选择自己的信仰,随后却发现子女的信仰与自己不同,长年累月生活在这些新兴教派里,几乎不与家里人联系。于是家长们行动起来,向学校打听、向警察局求助、向法院起诉,在这种背景下便产生了最早的反邪教举措和组织。

(二)民间反邪教活动的发展历程

1、邪教的猖獗与反邪教运动的兴起

在美国首先起来反对邪教的是那些邪教信徒的亲属。信徒深陷邪教,首先感受到伤害的是他们的家长。这些邪教组织为了坚定教徒对组织的信念,往往采取措施切断信徒与亲友的一切联系。以致许多家长好几年见不到自己的孩子,也不知道自己的孩子是否活着。起初,家长试图通过司法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子女,但由于入教是信徒自己的选择,而美国法律保护成年子女自主选择的权利,无法做出有利于父母的判决。因此,家长们不得不另辟蹊径挽救孩子。

积极参与反邪教运动的还有一些前邪教徒和心理工作者。一些教徒自己参与了邪教组织,久而久之,他们发现了教主的虚伪和邪教教义的欺骗性,进而主动脱离邪教组织。还有一些信徒,在亲友的帮助下,幡然醒悟,回归社会。这些前邪教徒不甘心他信徒继续受骗,也积极从事反邪教运动。

一些心理工作者在实际工作中,也经常碰到邪教信徒和其父母前来咨询,对邪教组织采用欺骗手段笼络信徒及其所造成的危害有着深刻的认识,他们应社会需要也积极投身于反邪教运动。

美国最早的反邪教组织是由一些信徒的家长组织起来的。如“从上帝之子中解救子女家长委员会”,其主要活动是加强家长之间的联系,向司法机构提出控诉,劝导子女回到家庭;向新闻媒体求助,呼吁社会帮助;出版宣传手册和传单,讲述许多家庭的遭遇,相互交流,相互鼓励,增加劝导子女的力量。媒体的宣传也使许多专业团体加入了支持的行列。

2、“琼斯敦惨剧”与反邪教运动的复兴

1978年11月18日,“人民圣殿教”在圭亚那的琼斯敦自杀和谋杀了914名教徒(其中包括其教主吉姆﹒琼斯)和到圭亚那丛林去调查“人民圣殿教”定居点的美国国会议员利奥·瑞安及其随员。这一惨剧震惊了美国以及全世界,当全世界的观众从电视机屏幕上看到死亡惨状以后,无不愤怒谴责“人民圣殿教”及其教主琼斯。反邪教组织为保护自己儿女们所进行的斗争迅即获得了社会舆论的同情与支持,民间反邪教组织更加活跃起来。美国国会为此举办了听证会,并开始国会调查;各州议会纷纷提出制裁新兴宗教的法案;美国民间反邪教运动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新局面。

(三)民间反邪教方式的演变

尽管美国民间反邪教运动不能推动当局通过反邪教法律,但各种各样的救助邪教信徒的活动仍然开展起来。民间团体反邪教的方式经过长时间的演进,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即从采取强制性的“程序解除”转变为采取诱导性的“离教咨询”和“战略影响法”。

1、“程序解除”

民间反邪教组织最先采用的救助手段是“程序解除”,它在70世纪70年代早期由特德·帕特里克创造。他认为所有被吸收的邪教成员都被邪教团体采用“洗脑”程序,给他们强制灌输了邪教思想,丧失了自主判断能力,其精神与行为都被教主控制了。为了挽救这些受害人,必须采取一种强制性的反“洗脑”方法来解除他们被输入了的程序。这种解除程序的方法就是父母和程序解除人向受害者提供一些揭露邪教组织真相的资料,促使教徒认清邪教和教主的真面目,帮助其脱离邪教。但在教徒痴迷邪教不能自拔时,也不得不采取了一些非法手段,例如,受害者亲属组织一些人员和程序解除员到街头截住其子女,把他(她)拖进早已准备好的汽车里,带到一个隐蔽的地方,单独“关押”,实施24小时的监视,上厕所也得有人陪伴。然后父母及“程序解除员”对其进行教育感化,直到他(她)幡然醒悟。这一过程往往要持续数天乃至数周。

在20世纪70年代,“程序解除”的方法几乎是惟一的救助方法。这种方法不仅在美国为反邪教组织使用,在一些邪教团体传入欧洲以后,也被欧洲的反邪教组织采用。

但是“程序解除”也存在着许多不足。一方面,“程序解除”的“绑架”“监禁”手段是暴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表现,损害了公民的信仰自由权利,成为邪教团体反击的主要着力点。另一方面,随着反邪教运动的发展,一些反邪教团体也开始质疑“程序解除”手段的科学性。在“程序解除”过程中,解除原有的程序过于简单粗暴,造成了一些消极后果。信徒在“程序解除”后往往需要较长的时间来恢复正常的心态,而这一阶段对信徒来说也同样困难,因此经常出现“假解除”的现象。一些邪教信徒在“程序解除”后又回到了原来的组织。到了20世纪80年代,尤其是90年代初,“程序解除”方法很少被运用了。

2、“离教咨询”

20世纪80年代,一些专业人士逐步摸索出一条新的反邪教途径——“离教咨询”。从事“离教咨询”的多是前邪教徒,他们都曾加入过邪教组织,逐渐发现了邪教教义的虚伪或者教主贪财骗色的真实面目,主动离开了邪教组织。他们对所参加的邪教组织比较了解,能为邪教信徒及其家长提供大量鲜为人知的内幕消息,警醒教徒尽快摆脱邪教。

“离教咨询”比“程序解除”有了很大的改进。首先,“离教咨询”是一种合法手段,不带任何强制性的因素。它尊重了信徒的个人意志,不凭借任何武力,与信徒进行平等对话,使他们能够在宽松的尊重人身自由的场合下接受对方的意见,认清邪教的真实面目,自觉自愿地离开组织。其次,这种脱离邪教的过程充分调动了教徒的自觉性,既不会伤害信徒与家人的关系,也不存在恢复期,体现出一个自然的过程,便于教徒重新回到社会。因此,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初,“离教咨询”成为反邪教运动的主要选择。

但是,“离教咨询”在具体执行中还是存在着较大的难度。信徒之所以加入邪教,主要是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了一些问题无法解决,希望投身邪教寻求解脱。邪教则乘虚而入,向教徒灌输邪教教义,用该邪教的共性压抑和控制每个人真正的个性,塑造出与教徒以前性格迥异、具有邪教共性的信徒。亲友以为自己是在与熟人对话,事实上这个熟人已变成了陌生人,他们是在与邪教的共性对话。因此,亲友要说服信徒改变对组织的看法确非易事。而且,“离教咨询”的顾问都是前教徒,没有受过专门的咨询训练,除了提供邪教和思想控制的有关信息外,其他方面还是外行。不能触及到邪教徒及其家人的心理症结,不能解决信徒入教前的问题。所以,“离教咨询”的效果并不能令人满意。

3、“战略影响”

因特网的出现,极大地推动了“离教咨询”的发展。以前,“离教咨询”的前提是顾问掌握了别人难以知道的有关邪教的内部信息,因此主要依靠外界的权威人士解决邪教信徒的问题。咨询是被动的,仅限于单纯地提供信息和内容。但现在情况不同了,因特网上到处都有关于邪教和思想控制的信息,任何人只要上网都可以轻易地找到任何必要的信息,向其他家庭、专家、前信徒求助。因此,反邪教运动不再侧重于提供邪教组织的有关信息,而是更加关注邪教信徒个人及其家庭所存在的问题,通过消除这些问题来彻底根除教徒对邪教组织的依赖性。反邪教专家把这种方法称之为“战略影响”。

“战略影响”实际上是一种心理咨询方式。它主要是针对邪教信徒及其家庭自身的特殊性,来解决他们的精神健康问题,因而效果也更明显。这些人通过心理咨询,可以发现个人及家庭到底存在着哪些问题,以致被邪教组织乘虚而入。找出问题的症结,如学习紧张、工作不适应、入教前的恐惧症等之后,就可以对症下药,促进信徒的转变。在咨询过程中,心理专家运用他们的职业态度、准则和技巧来处理相关的人和事,充分调动各个成员的积极性,帮助他们改变自己的不良行为,使教徒个人及其家人的心理更为健康。

由于针对每个邪教徒及其家庭的具体情况,并着眼于解决促使信徒加入邪教的根本原因,战略影响法成效比较显著。哈桑在《走出邪教》一书中写道,战略影响法有极好的档案记录。即便信徒只参加了3天的影响活动,但战略影响的种子已经播下,最终他走出邪教的可能性就会大为增加。在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战略影响法已成为反邪教运动的主要方法。

二、美国20世纪民间反邪教运动对我国开展邪教人员社会帮教的启示

我国邪教人员社会帮教模式的构建需要立足我国国情与反邪教工作实际,借鉴包括美国民间反邪教方式、对刑满释放人员和吸毒人员进行社会帮教等等国内外相关工作形成的理论知识、实践经验,特别是作为现代社会工作主要方法之一的“个案工作”等等理念与做法。

因为,邪教问题首先是一个社会问题。社会中间的一些人,希望通过编造歪理邪说、构建邪教组织,敛财骗色、满足非份欲求;更有那么许多人,由于自身或者其他方面的多种原因,或者被诱骗,或者出于好奇,或者因为对宗教、信仰基本知识的缺乏,或者对现实不满,或者陷于各种困难和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主动或者被动地成为邪教组织成员。这在世界各国都是一种相当普遍的现象,是芸芸众生难免遇到各种困难、问题、疑惑,社会管控、救济不足的一种表现,没有必要过于紧张或者过分神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邪教问题就是一个社会问题,对邪教人员采取社会帮教、让他们回归社会正常生活,具有社会工作属性,可以归入社会工作范畴。

邪教问题也是一个政治问题。所谓水能载舟、也能覆舟。要想正确、正常执政,必须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有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作为社会管理者的政府的核心与灵魂的执政党,才能够在广泛吸收民意的基础上,结合国际国内具体情况,制订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奔向更加美好的新生活。否则,如果没有一个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没有一种居于主流地位的意识形态动员、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让广大人民群众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即使执政党拥有再好的发展宏图,也难以达成目标;甚至,有的邪教组织及其首领、骨干甘当国外反华势力的利用工具和马前卒,影响、损害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和伟大复兴事业的尽快实现。所以,邪教人员社会帮教是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环节,是捍卫主流意识形态的重要举措,是争取民心、夯实党的领导的群众基础的必要保证。因而,对邪教人员的社会帮教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工作。

具体说来,要做到几个结合:

(一)短期目标与从长计议结合。

对邪教人员的社会帮教一般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不可能一蹴而就。做人的工作,尤其是做人的思想工作,特别需要细心、耐心;更何况是那些在邪教组织浸润许久、几乎已经把邪教教主所主张的思想、说法、话语当做自己的近乎本能的一部分,并且已经相当习惯了在教内的生活的这些深度痴迷人员。所以,帮教工作必须在较为深入地了解对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确定短期工作目标、制订中长期工作计划。

一般而言,短期工作目标至少包括能够与对象见得上面、说得上话,让工作人员有机会把帮教意图或者说对对象的好处能够得以传达,在一定程度上转变思想认识,甚至作出不再从事相关活动的承诺。

从国内外邪教人员帮教工作实践看,邪教人员、特别是深度痴迷人员,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帮教工作、回归正常社会以后,往往会出现反复。因而,帮教工作不可以浅尝辄止,需要持续关注。所以,必须根据帮教对象的实际情况,制订中长期工作计划。明确帮教工作小组组成人员,持续观察、评估帮教对象的言行举止,因人而异、因地制宜、与时俱进,讲究方式方法,适时跟进帮教举措。

(二)专业技能与集体智慧结合。

对邪教人员开展帮教是一项既具有社会工作属性,又具有明显政治属性的高难度工作。这项工作涉及宗教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心理学、管理学、决策学等等多门学科知识,专业性强、综合性强,需要相关工作人员在充分发挥各自专长的同时,紧密配合,以集体智慧应对、战胜不同种类的邪教人员、不同痴迷程度以及不同层次的邪教人员。

比如,在对邪教人员开展帮教工作过程中经常会遇到诸如“为什么说我们这个是邪教”“我们信的就是某某教(正统宗教)”“我强身健体有什么错”“你们这样做有什么法律依据”等等一时比较难以回答的问题。要回答这些问题,不仅需要做帮教工作的经验、技巧,还需要其他多方面的知识。而作为单独的某一个人,很难同时兼具太多方面的知识、技能。这就需要发挥集体的力量,或者请教相关方面知识、经验比较丰富的专业人员,或者探讨如何以恰当方式回应,以集体智慧应对这类很难回答、而又难以回避的问题。

从实践经验看,这类“疑难问题”如果得到较好解决,对于转变邪教人员的思想、观念会有很大助力,乃至成为转化某些“顽固分子”的突破点。

(三)释疑解惑与实际举措结合。

许多邪教痴迷人员在被拉入邪教组织之前,对什么是宗教、什么是邪教,往往一知半解或者了解很少;加入邪教组织以后,在歪理邪说的蛊惑、特别是群体效应的作用下,更加没有时间、机会去分辨是非,而是盲目相信、全盘接受,浸染其中、难以自拔。要想帮助他们走出邪教的阴影,非常重要的一条就是让他们能够明辨是非。帮教人员需要择机向他介绍宗教、信仰的基本知识,痴迷邪教的危害,改变他们的错误认知,了解痴迷邪教的严重后果。同时让他们明白,只要自己坚定信念,在帮教人员和家人等等的帮助下,完全可以走出邪教阴影,重新走上正常生活轨道。

人都是生活在当下的,哪怕的邪教痴迷人员,也会在工作、生活、家庭中间出现这样那样的困难、问题,比如,住房租房问题、家庭关系问题、子女教育问题、工作就业问题、看病就医问题,等等,需要得到他人的帮衬、支持、援助。帮助解决帮教对象的实际问题、以诚心换得真心,是教育转化、社会帮教工作的重要经验、成功做法。

(四)严格监督与温情关怀结合。

通过家庭的温暖和社区的力量,为帮教工作提供情感和资源支持。帮教人员通过与其父母、家人交谈,让他们认识到,帮教对象之所以走上这条道路,也有他们平时忙于工作事务、疏于关心教育等等原因;一些帮教对象因为离不开原来的圈子,几乎不与外界其他人进行正常接触、交往。为此,帮教人员应该发动其家人、亲友和社区工作人员,共同构建监督帮助小组,监督他们的交往情况、重建健康的社交网络、远离邪教人员。

同时,仔细观察,发现他们自身原有的或者是在我们帮教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优点、长处、强项,及时指出、予以肯定与褒扬,让他们获得成就感、重建自信,品味离开邪教组织后的满足感、重获信心。

为进一步强化回归意愿,帮教人员可以通过社区、当地派出所寻找几名脱教成功人员现身说法,与其交流脱教心得;帮教人员和家人、亲友在节假日、休息日,也可以邀约他们一起聚餐、游戏、郊游,享受正常生活的乐趣、正常生活的美好。

(五)民间运动与政府主导结合。

要充分发挥民间力量的效用,使反邪教运动成为民众自发自觉的运动。在反邪教运动中,不仅要发动邪教信徒的亲属、专业人士、前邪教信徒等力量,还要注意发动大众传媒、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立法机关参与反邪教运动。同时,政府应大力支持民间的反邪教运动,并且在反邪教工作中起到主导作用。

俗话说:高手在民间。因为这些民间人士往往处在问题最前沿,相关问题经常使得他们自己家人、亲友非常困惑,具有解决问题的强大内驱力,对问题的出现、发生发展以及应该与可能的应对方式方法能够掌握的比较及时、精准,甚至有的方式方法已经得到有效验证。但如果一味简单地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完全寄托在民间人士身上,也是片面的。因为民间人士有其局限性---这在美国民间反邪运动中间已经有所暴露,比如,他们解决问题的着眼点往往在于与自己紧密相关的那些人,一旦这些人的问题得以解决或者缓解,他们就有可能逐步淡出这项工作;再者,仅仅靠着他们某一个或几个方面的知识、经验解决问题所形成的帮教模式,其普适性往往大打折扣。

要想做好这项颇具综合性的工作,非常需要掌握比较全面社会资源的政府的统一领导、指导、协调。政府主导的重要工作至少包括:摸清本地需要帮教的人员的底数;明确相关方面以及人员的职责;在借鉴、吸收多方面意见、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确定行之有效的帮教工作模式;建立帮教工作的评估机制;构建平台或者创造条件,让各地、各方面的专家以及各地在帮教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能够为各方所参考、借鉴;督促、检查相关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通过反邪教宣传、教育工作,营造识邪、防邪、拒邪氛围。

(六)探索经验与国际合作结合。

许多邪教已发展成为跨国组织,当某一国加强打击力量时,邪教组织的主要头目往往转移到另一个国家,进行遥控指挥,或者利用所在国对其他国家施加压力,成为危害社会的恶性毒瘤。因此,必须加强国际之间的合作,共同打击邪教。同时,各国政府、民间组织、反邪教人士在与邪教组织斗争过程中形成、提炼的有效举措和经验做法,也可以相互交流、学习,取长补短。

美国民间反邪教实践探索中间就有若干相当值得汲取、扬弃的成分,比如,我们至少可以从“程序解除”中间汲取两点,其一,痴迷邪教在一定程度上说,就是一种被教主操控、被“程序”固化的情形,因而,通过某些做法将这种“不良程序”予以解除,应该是一种思路与努力方向;其二,帮助邪教人员走出阴影,不可以采取简单、粗暴、强制的做法,要敬畏法律,顾及尊严。还有,“战略影响法”的积极效用。从美国民间反邪教实践情况看,对邪教痴迷人员的帮教工作的确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人是有思考、比较能力的,痴迷邪教可谓一个人受到了某种影响、蛊惑,误入歧途,如果帮教人员能够针对具体个人的情况开展深入细致的工作,释疑解惑、讲明利害,邪教人员也许不是很快就能够理解、接受,但是“战略影响的种子”已经埋下,在一段时间的发酵后,可能就会起作用。因而,帮教工作档案记载就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仅是做好某一名邪教痴迷人员帮教工作的基础,更是进一步做好其他更多邪教痴迷人员帮教工作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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