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指标 |
序号 |
内容 |
标准分 |
自评分 |
说 明 |
备注 |
思 想 引 领 20 |
1.1 |
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教育活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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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数量达到4次以上,记4分。少一次减1分。(包括升国旗仪式) |
以新闻或活动材料为依据 |
1.2 |
开展院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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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学年举办一次,课程达4次以上,计2分。未满课程次数记1分,未举办记0分 |
以上报材料为依据 |
1.3 |
组织学生参加校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训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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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组织学生干部参加校级团校(青马班)培训,上报材料及时、学生准时到场、无旷课现象、考试无不合格者记2分,有不合格学员每人扣0.5分,扣完为止。 |
以团委记录为依据 |
1.4 |
学生政治学习情况(团课)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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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团委考勤情况及团课情况计分(含“青年大学习”成绩),总分8分。 前两名记8分,三到七名记6分,其余记4分。 |
以团委记录为依据 |
1.5 |
团系统网络青年志愿者工作(微博)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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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网络青年志愿者网络并开展工作记1分,校级优秀组织奖记2分。出现负面网络舆情该项不得分。受到上级团组织点名批评或其不负责的网络言论造成严重影响者所在分团委,取消评选五四红旗团委资格。 |
以团委记录为依据 |
1.6 |
主题团日活动工作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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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实际工作开展主题团日活动,每学期举办一次。(每次1分) |
以上报材料为依据 |
组 织 建 设 10 |
2.1 |
团委工作规范化程度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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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学院特色的团委各项工作制度,有规范的学院团委工作总结、计划记2分。以上3项缺少1项,扣1分,扣完为止。 |
以上报档案材料为依据 |
2.2 |
发展团员比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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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团员占学生总数的比例。团员占总人数比例达到85%记1分,达到90%记1.5分,达到95%记2分,未达到85%记0分。 |
以团委记录为依据 |
2.3 |
团费收缴、团员统计、团组织关系接转、团员注册规范化情况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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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质保量的按时完成工作,及时规范,记4分。出现一次迟交现象,扣0.5分。以上4项缺少1项,减1分(扣完为止)。 团员档案电子化工作配合程度(定期上交并更新团员电子档案)2分。 |
以团委记录为依据 |
校 园 文 化 建 设 35 |
3.1 |
开展学院校园文化活动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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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举办1项综合类科技文化艺术节记2分,其他主题类活动每举办一次记1分,记满2分为止(大科节承办项目、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活动除外)。 |
以新闻或活动材料为依据 |
3.2 |
在团系统的省级、市级、校级的文化艺术体育比赛中的获奖情况(“挑战杯”系列赛事另算)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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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省、市、校级别优秀组织奖及一等奖1项记8、5、3分,二等奖1项记6、4、2分,三等奖1项记3、2、1分,校级道德风尚奖按照校级团体三等奖计分,其他名次不计分。个人省、市、校级别一等奖1项记5、4、3分,二等奖1项记4、3、2分,三等奖1项记3、2、1分。 |
以获奖证书为依据 |
3.3 |
社团管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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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评为学校“明星社团”的社团所属学院记3分,“甲级”社团的社团所属学院记2分,被评为“社团十佳品牌活动”的社团所属学院记1分,记满5分为止。无论任何原因所属社团被解散的,解散一个社团,所属学院扣2分,扣完为止。 |
以团委记录为依据 |
3.4 |
“挑战杯”、“创青春”竞赛获奖情况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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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得国家级奖项每件作品记15分; 2、省级特等奖记10分,一等奖记8分,省级二等奖记6分,省级三等奖记4分。 3、代表学校参加省赛作品每件记3分(上限6分)。 |
以获奖证书及上报材料为依据 |
社 会 实 践 及 志 愿 者 15 |
4.1 |
社会实践参加比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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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度应参加暑期社会实践人数的参加比例达到95%记3分,每减少5%扣0.5分,扣完为止。(以大一、大二暑期社会实践登记表的有效数量为依据) |
以登记表为依据 |
4.2 |
社会实践团队工作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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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校级核心团队结项记5分;获得校级重点团队结项,每支团队记3分,两支及以上记4分。 联合组成的校级团队,第一申报单位计分比例为100%,第二申报单位计分比例为80%,第三申报单位计分比例为50%,第四及以后申报单位不计分。 |
以评比结果为依据 |
4.3 |
社会实践总结及报告会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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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或承办社会实践分享会或报告会,记1分。 |
以上交材料、图片、新闻为依据 |
4.4 |
青年志愿者活动情况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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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学院志愿者活动管理办法,记1分; 2、有志愿者活动基地或者成为某团体注册志愿者团体并一年内开展2次活动以上者即为有效基地,记2分; 3、志愿者活动(院级)0.5分/次,上限2分。 |
以上交材料、图片、新闻为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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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落实情况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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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立完善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学院实施工作组和团支部认定小组,记2分。 2.贯彻落实《澳门十大信誉平台排行榜“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校党字〔2018〕139号文件),多层次开展“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重要意义、实施办法、模块内容等方面的宣讲,记2分。 |
以上交材料、图片、新闻为依据 |
学 生 组 织 建 设 10 |
5.1 |
学生会组织建设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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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按时上交记1分;换届资料按时上交记1分。 |
以校学生会记录为依据 |
5.2 |
参加校学生会、学生团委会议和相关工作出勤情况 |
3 |
|
满勤记3分,每缺勤一人次扣0.5分,扣完记负分。 |
以校学生会、学生团委记录为依据 |
5.3 |
团委直属学生干部培养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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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或负责人,每人记1分,上限2分。 |
以团委统计表为依据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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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校级学生组织部长(含)以上成员(校学生会、校学生团委、国旗班、新媒体)被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每人记0.5分,预备党员每人记1分,上限3分。 |
以上报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名单为依据 |
作 风 建 设 10 |
6.1 |
参加校团委会议出勤情况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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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勤记3分,每缺勤一次扣1分,扣完记负分。(替会两次按缺勤一次计算) |
以团委记录为依据 |
6.2 |
参加团系统学校活动,组织学生出勤情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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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达到95%计2分,94.99%——85%计1分,84.99%——75%计0.5分,74.99%以下不计分。 |
以学校记录为依据 |
6.3 |
参与团委承接校内外活动情况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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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接校团委活动数量前三名记5分,4-8名记3分,其他记1分,没有参与团委承接活动记0分。 |
活动结束一周内上交相关材料(新闻、图片、表格),以团委记录为依据 |
加 分 项 10 |
7.1 |
在学校共青团媒体中的报道情况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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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共青团网站中,根据团系统活动内容投稿,每篇新闻限投稿一个版块,依据报道次数排序。50篇以上新闻报道记4分,40-50篇记3分,30-40篇记3分,20-30篇记2分, 20篇以下(不含25条)不计分。 2.向团委新媒体投稿邮箱(zhenggongxmt@163.com)投稿原创作品并被团委新媒体公众号录用并推送的,每篇1分(共2分)。 |
以团委记录为依据 |
7.2 |
在校外媒体中报道团学工作情况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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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媒体报道一次记3分,省级媒体报道一次记2分,市级媒体报道一次记1分。(社会团体类网站报道不计分;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报道不在本项计分;同一新闻事件报道按最高级别计分。) |
以学院提供材料为依据 |
7.3 |
《团内生活》投稿情况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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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征稿要求投稿,每学期采用投稿数每篇记0.5分。 |
以团委记录为依据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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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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